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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為財政預算案的扶貧紓困措施未能扶貧紓困,同時亦不能惠及社會上各階層的人。原因如下:
首先,6000元只能紓解基層市民的燃眉之急,不能滿足市民的長遠需要。面對着高漲的物價,這6000元根本不足以用上半年,不大足夠。而且新移民人士不能獲發6000元,這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強烈爭議和混亂。
第二,政府一系列針對有公屋,有交稅和申請綜緩的人制定的紓困措施只能令他們受惠。電費補貼,免差餉,免稅等的措施不能紓解沒有公屋,沒交稅,沒領綜緩基層人士的財政問題。
第三,派錢也未必能解決基層市民的經濟問題,因為這可能會令物價漲得更高。到時便可能會適得其反,令基層市民的生活更艱難。
第四,派發6000元對商界人士沒有大用途,難道區區6000元就能協助商人擴充業務?難道區區6000元就能協助商人賺大錢?
所以比起派6000元,政府倒不如用那筆資金去壓抑通貨膨脹和樓價,改善醫療設備,增加就業機會和社會褔利,安排更多公屋,好讓基層市民盡快"上摟"。這更能扶貧紓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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